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就业办 时间:2024-09-20  浏览量:71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是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重要材料,是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的重要依据。为了维护学校、员工及用人单位的利益,确保就业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发放

1.为保证毕业生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维护学校声誉,凡公司毕业的员工,均应使用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和海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

2.每年十月份,学校就业办负责将下一年度毕业生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发放到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将其发放给本学院毕业生。

3.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份推荐表和协议书,但为广泛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个人情况,允许毕业生持有多份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毕业生在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端正,如实填写。

2.各学院学工就业副经理和辅导员要对员工填写内容认真核查,并对员工在校期间的表现和相应的获奖情况的真实性切实地负起责任。

3.各学院将已审核并签署学校评语的就业推荐表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报送学校就业办审核并加盖就业办公章。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补办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应妥善填写和保管,若填错或遗失,原则上不予补办,如确因特殊情况,例如遗失等,须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就业办予以补办。

2.每届毕业生补办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时间暂定为员工毕业当年3月1日起至当年6月底。

四、其他事项

1.毕业生就业意向一经确定,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依据,协议书需反映用人单位、毕业生以及学校责任和权益。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就业办负责解释。